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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4月1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标签: 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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